为贯彻国家人事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
中级技术
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
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依据《关于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6]151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中全科
医学、
临床医学58个中级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
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工作,特组织国内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指导》
眼科学部分。本书在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眼科
仪器基本原理等内容。本书根据
最新考试大纲中的具体要求,参考国内外权威著作,将考试大纲中的各知识点与学科的系统性结合起来,以便于考生理解、记忆。全书内容分为三篇,与考试科目的关系如下:
“基础知识”:即考试指导第一篇的内容,包括眼球
解剖生理、眼附属器解剖生理、视路和瞳孔路解剖生理、眼胚胎发育、光学与视光学基础、防盲治盲、眼部常见症状与体征。
“相关专业知识”:即考试指导第二篇的内容,包括眼科
药理学、眼微生物学、眼
病理学基础及
肿瘤总论、眼
遗传学、眼
免疫学、眼生物化学、眼科
流行病学与统计学、与眼相关的常见全身病、眼科
激光治疗基础、眼科仪器基本原理。
“专业知识”:即考试指导第三篇的内容,包括眼科检查、眼睑病、泪器病、眼表
疾病、结膜疾病、角膜病、巩膜炎、葡萄膜病、晶状体病、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视
神经与视路、视光学疾病及视光学矫治、斜视与弱视、眼眶病、眼外伤、眼科
手术、眼科激光治疗。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为考试大纲中列出的常见病种。主要考核考生在临床工作中所应该具备的
技能、思维方式和对已有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这一部分将采用
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考核,沿时间或空间、病情进展、临床诊疗过程的顺序提问,侧重考查考生对病情的分析、判断及对临床症状的处理能力,还涉及到对
循证医学的了解情况。考生的答题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与临床实践中的积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