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
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
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
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车载诊断(OBD)系统的
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以及双怠速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轻型汽车型式核准的要求,
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LPG或NG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
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型式核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
动力、最大
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根据GB17691(第Ⅲ阶段或第Ⅳ阶段)规定得到型式核准的N1类汽车。 标准目录 前言
l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式核准申请和批准
5技术要求和试验
6型式核准扩展
7生产一致性
8在用车符合性
9标准的实施
附录A(规范性附录)型式核准申报
材料附录B(
资料性附录)型式核准证书格式
附录C(规范性附录)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I型试验)
附录D(规范性附录)测定双怠速的CO、HC和高怠速的A值(双怠速试验)
附录E(规范性附录)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Ⅲ型试验)
附录F(规范性附录)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Ⅳ型试验)
附录G(规范性附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V型试验)
附录H(规范性附录)低温下冷起动后排气中c0和Hc排放试验(Ⅵ型试验)
附录I(规范性附录)车载诊断(OBD)系统
附录J(规范性附录)基准燃料的技术要求
附录K(规范性附录)燃用液化
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汽车的特殊要求
附录L(规范性附录)作为独立技术总成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的型式核准
附录M(规范性附录)生产一致性保证要求
附录N(规范性附录)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及判定方法
附录0(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