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
标准为强制性
国家标准,自1994年2月1日起施行。本
规范适用于蓄滞洪区建筑工程规划和建筑
设计水深不大于8m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抗洪设计和施工。 标准目录 主要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蓄滞洪区建筑工程规划
第三章建筑抗洪设计基本规定
第四章波浪要素和波浪荷载
第五章地基
基础第六章砖砌体房屋
第七章钢筋混凝土房屋
第八章单屋空旷房屋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半透空式房屋波浪荷载的
计算方法
附录三透空式房屋波浪荷载的计算方法
附录四楼板(阳台板,雨篷板)等水平板波浪荷载的计算方法
附录五地基土的承载力标准值
附录六半透空式房屋墙体承载能力验算
附录七砖填充墙框架抗洪验算
附录八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