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政部
2005年1月22日公布的第26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2005年3月1日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方式: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
会计学、
会计电算化、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
财务管理和理财学专业)且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免试
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全部科目的
考试,即财经
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成绩合格后,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实践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对促进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系统学习会计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把好会计人员上岗关,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