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 者 对 象
本书面向
铁路工程
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
内 容 简 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统一铁路工程抗震设计
标准,满足铁路工程抗震设防的性能要求,特制定《铁路工程抗震设计
规范》。本规范是对原规范的修订,自
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编号为GB 50111-2006。其中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87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规定了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进行抗震设计的要求。2.修订了场地评定、划分标准,场地分类由过去的三类增加为四类。3.增加了“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一章,明确了铁路构筑物应达到的抗震性能标准、设防目标及
分析方法。4.增加了钢筋混凝土桥墩进行延性设计的要求及简化
计算方法。5.取消了拱桥的抗震设计规定。6.适度扩大了
路基、挡土墙、
桥梁、
隧道等铁路工程的抗震设计范围。7.修改了隧道抗震验算范围的规定,将验算范围由按单、双线隧道划分修改为按隧道衬砌内净空最大跨度进行划分。
本规范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地区新建、改建标准轨距客货共线Ⅰ、Ⅱ级铁路工程的线路、路基、挡土墙、桥梁、隧道等工程的抗震设计。
图 书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4 场地和地基
5 线路
6 路基
7 桥梁
8 隧道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