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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第Ⅲ、Ⅳ阶段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第Ⅲ阶段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第Ⅲ阶段和第Ⅳ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车辆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的检查和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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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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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油罐车在汽油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管理。2007-08-01实施。
目 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4 排放控制和限值
5 技术措施
6 标准实施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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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3799的本部分规定了商用汽车汽油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包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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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 本标准也适用于燃用液化石油气(LPC)的汽车用催化转化器。 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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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标志 5要求和试验方法 6取样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