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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标准目录 前言 1范围 2水质标准 附录A(标准的附录)水质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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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热工性能试验(包括定型试验、验收试验、仲裁试验和运行试验)的方法、并规定了以表格形式表示试验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手工或机械燃烧固定燃料的锅炉、燃烧液体或气体燃料的锅炉和以电解为热能的锅炉。热油载体锅炉及以垃圾作燃料的锅炉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余热锅炉。 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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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及对其监测与评价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常压热水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 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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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量和余热资源量的计算方法及余热资源管理与合理利用原则。本标准适用于GB/T1921、GB/T3166规定的锅炉及GB/T3486中规定的连续式火焰加热炉的余热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与管理。 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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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经济运行的要求、管理原则、分级、技术指标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GB/T1921和GB/T3166中所列各种类型的工业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热功率小于0.7MW的锅炉。也不适用于余热锅炉、煤粉锅炉和不以煤、油、气为燃料以及不以水为介质的锅炉 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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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编制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 标准目录 前言 1范围 2型号组成 3举例 图1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组成示意图 图2电加热锅炉产品型号组成示意图 表1锅炉本体型式代号 表2燃烧设备型式或燃烧方式代号 表3燃料种类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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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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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卫工业锅炉炉外用烟气旋风除尘器的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机文件和包装、安装和使用、质量责任等。 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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