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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各个设计阶段。2009-12-01实施。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水源
5 生产工序
6 循环水处理系统
7 软化水、除盐水系统
8 废水回收利用
9 雨水利用
10 防漏、防渗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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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物资管理总论
第一章物资管理
第二章物资供应计划管理
第三章物资供应组织
第四章物资消耗定额管理
第五章物资储备管理
第六章物资运输管理
第七章物资节约管理
第八章各专项物资管理
第二编物资计划管理与综合平衡
第一章概 沦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原则及其业务程序
第三章物资计划编制
第四章物资的供需平衡计算
第五章物资计划执行
第六章物资计划的最后阶段
第三编物资消耗定额制定与管理
第一章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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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源,生产工序,循环水处理系统,软化水、除盐水系统,废水回收利用,雨水利用,防漏、防渗。本规范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各个设计阶段。
本规范面向钢铁企业工程项目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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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钢铁工艺除尘工程建设,防治钢铁工业含尘气体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主要生产工艺中烟(粉)尘的治理原则和措施,以及除尘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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