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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的分类依据、工作时限、管理要求和应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的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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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术语、定义,管理部件的分类、代码及图式符号,事件的分类、代码,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数据要求以及专业部门的编码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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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的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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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地理编码,即使用规范的地点描述语言对管理部件和事件进行准确定位。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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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呢城市市政综合监管的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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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规范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系统体系框架;4、数据及其传输要求;5、系统运行环境基本要求;6、系统建设与系统验收;7、系统运行维护。
本规范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读者对象】本书适用于市政管理人员及政府官员。 【目录】1、总则;2、术语和代号;3、系统体系框架;4、数据及其传输要求;5、系统运行环境基本要求;6、系统建设与系统验收;7、系统运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