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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于生产维修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铸铁制造的工业设备、管子及管件的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食品工业、核电工业。
1.0.3 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当需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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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是化学工业部批准颁布施行的化工部设计标准。本规程是在化工部原基建局颁发的化工设计标准CD90A3-83《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具体规定,并附有三个附录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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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使化工、石化、橡胶、医药等化工企业的供电设计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维护方便,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大、中型化工企业或装置的供电设计,内容包括:电力负荷分级及其供配电。
小型化工企业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供电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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