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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于生产维修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铸铁制造的工业设备、管子及管件的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食品工业、核电工业。
1.0.3 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当需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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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沿海水域、通海河口以及相关陆域新建、改建、调整各类航标的效能验收。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可参照执行。2009-12-01实施。
目 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海区航标效能验收条件
5 海区航标效能验收方法和要求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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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相关设计、施工、决策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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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35kV~110kV电压等级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新建、改造工程的建设和验收工作。本规范可作为编制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依据。2009-12-01实施。
目 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验收管理
5 出厂验收
6 现场验收
7 整体考核验收
8 验收内容和要求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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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附录A规定的车床、钻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螺纹加工机床、刨床和组合机床的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2009-10-01实施。
目 录: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车床
4 钻床
5 镗床
6 磨床
7 齿轮加工机床
8 螺纹加工机床
9 铣床
10 刨插床
11 拉床
12 锯床
13 特种加工机床
14 组合机床
15 工程验收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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