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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轻型汽车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LPG或NG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型式核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根据GB176 编号:203884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市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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