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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电力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矿井井下; ——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等的环境;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蓄电池室;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井平台。 标准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三章爆炸性粉尘环境 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表 附录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 编号:203827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市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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