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的专家,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编写的。全书共分六章: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
事故分析与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治理有关规章与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
企业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
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典型事故
案例分析。
本书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丛书”之一,可作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
技术人员的指导用书,还可作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班组学习的
安全培训教材。
总 序:
序 言:
前 言: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阶段,由于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社会管理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尤其是在工业生产中,由于一些行业、企业的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安全条件落后,历史欠账较多,再加上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进一步加大了安全风险。因此,我国目前仍然处于
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易发时期,突出表现为全国重特大伤亡事故不断发生。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事故滋生的土壤,是事故的前兆;事故是隐患的必然结果。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国务院办公厅在2008年2月16日发出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中,明确要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一些高危行业企业、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商贸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决不是一时性的、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
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为了配合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的专家编写了这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丛书”。本丛书共计10种:①《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②《金属非金属
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③《冶金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④《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⑤《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⑥《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⑦《机械制造与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⑧《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⑩《商贸服务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
本丛书对于有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书中较详细地介绍了相关行业的生产特点、事故特点及事故发生规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有关规章,以及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制度,安全检查表,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具体应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本丛书既可作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用书,又可作为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培训教材。
希望本套丛书的出版,有助于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章节目录:
第一章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的安全要求(1)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2)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要求(9)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治理有关规章与制度(12)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12)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相关规章(39)
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相关制度(56)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检查(90)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检查的依据与要求(90)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检查表(95)
第三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检查表(109)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防范措施(112)
第一节重大危险源基本概念与控制系统(112)
第二节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118)
第三节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127)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治理经验与做法(132)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165)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165)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考(172)
第六章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186)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典型事故案例(186)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运输典型事故案例(196)
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重大泄漏事故应急救援事例(203)
附录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217)
附录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25)